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年7月30日   点击人次: 2686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我校就读、并在毕业学年(2025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坚持自愿申请、统一申报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不得重复申领。

      三、发放程序

      (一)申请。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学年学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由各二级学院对个人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于9月10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及相关申请类别指定材料至招生就业处周老师。

      (二)学校审核公示。9月16日前,招生就业处将各二级学院上交的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开始公示(公示期为7天)。9月23日前将人员名单送交人社部门。

      (三)复核拨付。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通过后将补贴拨付给各高校,由各高校财务处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切实加强审核。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公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三)按时申报台账。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加紧部署推进,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按时报送申报台账。


附件:1、长沙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常见问题